斯,你兜里有一个加隆吗?人家才十一岁,懂什么喜欢不喜欢,净瞎起鬨。” 他没提自己,跟十一岁小姑娘谈喜欢太离谱。不过汤姆摸著下巴琢磨,等小姑娘长开了,倒也不是不行,毕竟顏值摆在这儿。 “这有啥稀奇的。”安德罗斯满不在乎,“我们那会儿,十三四岁成家生娃的一抓一大把,更早的也有,你就是少见多怪。” 汤姆挑眉,故意戳他痛处:“哦?那安德罗斯先生,你当年十三四岁成家生娃了吗?”这话直接给安德罗斯干沉默了。汤姆差点笑出声,当年的安德罗斯就是战斗狂加魔法痴,在他眼里女人只会拖慢钻研魔法的速度。 別说十三四岁,他到死都是母胎单身。他一身绝世天赋没留下继承人,不然八成能撑起一个兴旺家族。 汤姆心里唏嘘两秒,又立马跑偏:魔法界看重血统也有道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