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刺史一职,主监察,郡县长吏若有不法,常以弹劾免。 若有军事,其更有调兵之权。 因此,若是某些时候州里来了个强势的刺史,硬要插手郡中政务,各郡太守大多也是敢怒而不敢言。 否则人家一封弹劾奏疏上去,大概率是要丢官的。 如此权重之职,朝廷自然不可能再给予高位,否则会有割据之危。 故,刺史之品秩只有六百石,位下大夫。 以轻驭重,这便是朝廷常用的制衡之法。 刺史其下有别驾从事一人,为刺史副,功曹一人,掌人事,治中从事一人,主文书。 其余还有簿曹从事、兵曹从事等诸曹从事,根据实际需要设立。 除此之外,每个郡国各有郡国从事一人,监察各郡。 张新的渔阳郡国从...